(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广东省发改委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政策法规处、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投资与重点项目处、创新发展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经济处、农村经济处、产业发展处、服务业发展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财金发展处、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价格管理处、对口支援一处、对口支援二处、信用建设协调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省综合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与广东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
2、含综合办、规划办。
3、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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