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近期,交易商协会在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的调查中发现,有七家机构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环节涉嫌存在违规行为。其中有五家为证券公司,分别是长城国瑞证券、渤海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和国海证券。另有两家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海外钜融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沪深交易所、交易商协会均明确严禁“自融”
所谓“自融”,即由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市场融资环境紧缩,投资者信心不足,公开市场发债难度增加。为保障债券的顺利发行,设计结构化产品,发行人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自己发行的债券受到了发债主体欢迎。但自有资金购买掩盖了债券的真实融资成本,后被监管层明令禁止。
【资料图】
2019年12月13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2020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进一步强调禁止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打击“结构化发行”违规行为。
之前国泰君安曾就此发布研究报告,表示一定程度上来看,通过设计产品结构、为自身增信、撬动杠杆方式,以市场化手段自主解决了债务存续问题,甚至是以相对低成本的方式,但这类融资模式较为脆弱,容易受到流动性紧缩的冲击。
国融证券、长城国瑞今年被辖区证监局责令改正
因“自融”而爆发风险事件,此前已有先例。
2019年,永煤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存续债券共逾400亿元违约,其中部分即涉及结构化发行的自融行为,并相当部分由海通证券重仓。
2021年3月,证监会最终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做出处罚。海通证券被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海通资管被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而从本次交易商协会的公告来看,即使时隔两年半,债券发行环节的违规行为仍有发生。不过,据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人士表示,经过行业规范整顿后,近年来券商在债券承销等业务方面的风控已更为严格,尚未暴露出重大风险事件。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本次被自律调查的五家券商中,国融证券、长城国瑞已因为债券或资管业务收到了监管函。
今年1月,内蒙古证监局向国融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指出公司债券业务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是公司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中,个别项目未对发行人抵押备案程序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未持续跟踪并及时督导发行人披露与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的重大事项。二是公司债券业务整体风险管控存在不足,个别项目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内核机制执行不到位。
5月30日,厦门证监局也发布公告,对长城国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独立性不足、风险管控不到位、尽职调查不到位、项目存续期限不匹配、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等五大问题。